2 中部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机制不健全,自主创新的动力不足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缺失,企业追求科技进步的动力不足,企业的竞争多处于价格等低层次上,依靠创新取得竞争优势的动力不足,企业技术创新机制还没有形成。二是与引进相比,自主创新的比较利益不明显,企业花费大量的投入搞自主创新在短期内不一定能产生直接的收益,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不健全。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乏力,企业花费大力气取得的自主创新成果,由于制度的缺陷,往往可以被轻易地得到,如软件的盗版等,极大地伤害了企业自主创新的信心。四是扶持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工具应用不够,政府尚未明确对自主创新的扶持导向,在政府采购等方面没有给予自主创新的企业和产品优先权,导致产品的产业化过程缓慢。
2.2 创新主体建设滞后,产学研互动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企业的主体地位不突出,中部地区65%左右的科技人员和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来源于企业,低与全国平均水平,而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承载作用较东部地区更明显、更突出;二是大中型企业是中部地区科技活动的主要载体,但由于受到所有制等限制,创新的意识还不强,创新能力有待提高。2004年,湖北省大中型企业R&D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69%,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列全国第15位。三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滞后,2002年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统计显示,湖北省仅分别占到全国的1.48%和1.50%;从企业数量上看,湖北省的民营科技企业数为1616家,仅为东部典型地区省均水平的22.09%;企业收入387.86亿元,不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1/5。四是转制科研机构生存发展依然存在较大困难,“两极分化”日益突出,省属机构劣势明显。从机构的平均水平看,转制的省属科研机构的从业人员、经费收入、经费支出分别为中央属机构平均水平的19.12%、8.17%和8.27%,差距十分明显。
中部地区促进创新主体集成开放、产学研互动的机制尚未形成。近几年来,尽管中部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但这些指标仍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中部地区创新活动以学科建设为单元,集成力度不够。中部省份的高校、科研院所是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重要力量,但其开展创新活动的导向不明确,创新活动通常以专业为主线,以学科建设为目标,科技资源分散在基础研究、搞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相互之间封闭,资源共享度不够,难以按统一的目标凝聚和集成相关创新活动,区域集成创新能力弱。
2.3 创新投入不足,是制约中部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主要“瓶颈”
对比东部沿海地区的先发优势和西部地区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惠政策,中部省份无论是企业自身的投入能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还是地方财政投入都存在不足。2004年,湖北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为0.90%,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47%,仅为东部的一半。投入不足使中部地区丰富的科技资源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直接影响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同时,投入又是自主创新成果与其它生产要素结合并形成生产力的前提,投入不足使成果转化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大量科技成果和科研人才纷纷“东南飞”,投入不足成为制约中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瓶颈”。
2.4 支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条件薄弱,构建公共创新平台十分紧迫
目前,中部地区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总体上分布不均,重要的科技资源如文献、数据、仪器等都集中在大专院校,企业拥有的科技资源相对较少,并且在企业中,中小企业的科技资源占有量更少,基础条件建设严重滞后。2003年,湖北省中小企业的年末固定资产原值均值和引进技术资料及设备支出均值与大企业的差距,分别由2000年的8.24、5.26扩大到2003年的10.43、18.6,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条件薄弱,构建公共创新平台十分紧迫。
2.5 激励自主创新的文化氛围尚待完善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需要良好的创新环境,只有在经费得到保障、学术交流氛围活跃、学术成果能获得公正评价的环境下,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才有可能创造出原创性的科研成果。中部地区自主创新环境目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在政策上忽视创新活动厚积薄发的发展规律,无法形成对基础研究项目的长期、稳定、连续的支撑。其次,在总体上,科学争鸣、科学批评的学术氛围还不浓厚,潜心钻研、甘于寂寞的学术精神有待大力提倡。第三,评价机制有待改善。当前的科研评价制度存在很多缺陷,如评价工作不能针对不同类型的研究工作予以分类进行,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缺乏科学性、客观性和可行性;评价工作不够规范,鼓励公平公开竞争的评价机制尚未完善;评价工作的原则和导向有待调整等。
信息采集:顾金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