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厅局科技处、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加快云南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2007年,省科技厅将按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选拔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007年,省科技厅将计划选拔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50名,由厅基础研究处按照不少于该指导性名额数的1.4倍推荐评审。计划选拔省技术创新人才50名,其中,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口16名、农业科技口12名、社会发展科技口10名、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口12名,分别由厅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处按照不少于各指导性名额数的1.4倍推荐评审。 二、申报材料编制 (一)申报材料须对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条件要求,使用“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申报软件”统一编制,申报软件从云南省科技信息网(http://www.ynst.net.cn)或云南省科技政务网(http://www.ynstc.gov.cn)公告通知栏下载。 (二)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齐全并签字、盖章,凡申报手续不全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提交评审。 (三)材料装订要求。《申请表》与其它附件材料一并装订,《申请表》后的装订顺序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各种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信函或通知、论文专著被引用和学术技术评价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论文或技术报告等复印件、承担有在研项目证明等材料。申报材料一式7份,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与数据盘一并上报。 (四)材料清退。原则上申报材料评审结束作必要的存档后,将统一销毁,个别需要退取材料的申报者,请于2007年11月30日前到受理部门办理清退手续。 三、申报受理 (1) 受理单位 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统计信息中心;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6号(昆明市延安医院对面);邮政编码:650051;联系人:马继涛、贺新华;联系电话:3112542、3161308。 (2) 受理时间 2007年6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集中受理。 四、有关说明 (一)受理结束后,经省科技厅人事处分类,分别送往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基础研究处、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处)初审,各业务处于2007年6月19日前,将初审意见和推荐结果送交省科技厅人事处。 (二)省技术创新人才应从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企业、省属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的直接从事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科技产业化、设计、高层次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包括科技型企业家)的人员中选拔。 (三)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组织推荐申报。请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主动做好人才申报的计划、动员、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3136731(省科技厅人事处)、3140941(基础研究处)、3138816(工业及高新技术发展处)、3140939(农村科技处)、3138982(社会发展科技处)、3163265(省院省校科技合作处)。 特此通知
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云南省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
申报软件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科技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创新人才△ 选拔 通知 抄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处,省政府办公厅四处。 省科技厅办公室 (共印200份) 2007年4月24日 印发 打印:李俊妍 校对:张继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