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培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价办法(暂行)》,省科技厅决定对培养期已满的第五批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前四批因在国内外学习等原因还未参加评价的后备人才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入选的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以及前四批未参加出站评价的后备人才,请按《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价办法(暂行)》规定的评价内容和程序,参照《培养计划任务书》,认真填写《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价表》(可从www.ynst.net.cn下载)。提交一式3份。
二、后备人才所在单位要对后备人才所填写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价表》进行认真审查,对其真实性负责,并结合后备人才的平时工作表现对其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学术技术成就写出全面、客观的评价意见。
三、后备人才需要提供10篇(册)以内的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或技术报告,各一式1份;配套培养项目《省科技项目验收证书》1份。
四、后备人才若有获奖、专利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各一式1份。
五、各人才所在单位应将上述材料于2005年4月30日前送交省科技厅人事处。
六、在评价时,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到人才所在单位对一、二层次的后备人才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答辩质疑,三层次后备人才的评价若需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答辩质疑的,将由省科技厅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各后备人才入选时,由省科技厅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配套培养项目是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尚未结题验收的,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持人尽快与科技厅人事处联系,抓紧时间在评价前对培养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未验收的人才不得参加出站评价。
八、“九五”期间选拔的后备人才今年为最后一次评价,以后不再安排评价,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前四批未参加的后备人才参加本次评价,本次不参加评价的将取消其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称号,不再享受云南省科技厅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发放特殊生活补贴的通知》(云南科人发[2000]009号)规定由单位发放20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
九、评价时间拟定于2005年6-7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136731
联 系 人:张永红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科技 后备人才△ 评价 通知
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四处。
省科技厅办公室 (共印22份) 2005年3月22日 印发 打印:杨丽 校对:张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