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正在向新型工业化迈进的发展中大国,为实现以人为本、均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应对加入 WTO 后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R&D 总经费持续增长。
“八五”期间,即 1991 年~ 1995 年,为我国 R&D 总经费的缓慢增长期。这一时期我国 R&D 总经费以年均 7.1% 的增速持续增长,但低于同期 GDP 12.0% 的年均增长速度, R&D 总经费与 GDP 之比逐年下降,从 1991 年的 0.74% 降到 1995 年的 0.60% 。
“九五”期间,即 1996 年~2000 年,为我国 R&D 总经费的高速增长期,年均增长速度达 16.5% ,为“八五”期间年均增长速度的两倍多,高于同期 GDP8.3% 的年均增长速度。
“十五”前三年,即 2001 年~2003 年,我国 R&D 总经费依然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速增至 18.6% ,远高于同期 GDP 年均 8.4 % 的增长速度。
1996 年~ 2003 年,即“九五”再加“十五”前三年,我国 R&D 总经费由 404.5 亿元增至 1539.6 亿元。按 GDP 的缩减指数和对 R&D 统计的相同口径计算,此间年均增长速度已达 17.2% 。我国已经进入 R&D 总经费高速增长国家的行列(见图 3 )。

增长,尤其是持续增长,就是核心竞争力。应当看到,维持我国 R&D 总经费持续增长的恒久动力应主要来自政府和内资工商企业的 R&D 资金。然而近年来,尽管我国政府投入 R&D 活动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但政府 R&D 资金的增长速度不仅低于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同时也远低于我国工商企业 R&D 资金的增长速度,政府 R&D 资金在我国 R&D 总经费中所占比重正逐年下降,其相对投入规模(政府 R&D 资金与 GDP 之比)也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于内资工商企业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工商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未真正建立,其 R&D 机构也还处在成长期, R&D 活动还未得到应有的保护与支持,与企业生存休戚相关的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内资工商企业 R&D 资金的增长速度正在放缓。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 2005 年我国 R& D 总经费与 GDP 之比要达到 1.5% 的目标是很难实现的。
2 R&D 经费结构
2.1 按活动类型分布的 R&D 经费结构
2003 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为 87.7 亿元,应用研究经费为 311.4 亿元,试验发展经费为 1140.5 亿元。三者占 R&D 总经费的比重分别为 5.7% 、 20.2% 和 74.1% (见图 4 )。
我国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经费在 R&D 总经费中所占比重仅为 25.9% ,而很多发达国家这一比重都在 40% 左右。随着科学前沿的不断拓展和技术发展对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基础研究依存度的提高,各国都在加大对科学研究特别是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我们在加大 R&D 投入的同时,也必须对我国 R&D 的经费结构进行调整,增加对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投入,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在 R&D 总经费中的比重,以为我国关键领域前沿原创技术的研发提供必要的支撑。

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承担着我国大部分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是我国主要的知识生产部门。 2003 年,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经费之和已占到全国这一总量的 78.7% ,其中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占 47.2% ,高等学校占 30.7% 。
我国工商企业的试验发展经费已占到全国这一总量的 77.0% ,而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仅占全国这一总量的 6.4% 。工商企业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之比约为 1:9 , OECD 国家这一比值约为 3:7 (见图 5 ) 。

决定国家竞争优势的高技术产业领域里的原创技术,尤其是原创性核心技术,大多源于定向基础研究。由于多种条件的制约,我国工商企业的 R&D 活动主要集中在试验发展领域,而探索与发现新知识的基础研究几近于无。缺乏基础研究作为支撑的我国工商企业小规模的以试验发展为主要活动类型的 R&D 活动,很难在高技术产业领域原创技术的研发方面有所作为。而现有的国家创新系统,也还不能为我国工商企业原创技术的研发提供必要的支持。我国在众多产业领域里尤其是在高技术产业领域里,其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2.2 按执行部门分布的 R&D 经费结构
按执行部门分布, 2003 年我国 R&D 总经费中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的 R&D 经费为 399 亿元,较上年增长 11.4 % ;工商企业的 R&D 经费为 960.2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5% ;高等学校的 R&D 经费为 162.3 亿元,较上年增长 21.9 % ;政府部门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 R&D 经费为 18.1 亿元。

我国政府部门属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属其他事业单位)、工商企业、高等学校的 R&D 经费之比约为 2.5 ﹕ 6 ﹕ 1 (见图 6 )。 2000 年以来,按执行部门分布的我国 R&D 经费结构一直比较稳定,且与同期发达国家的这一结构类似。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断时间里,我国的 R&D 活动相对集中在由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构成的主体中。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和竞争的加剧,近年来我国按执行部门分布的 R&D 经费结构已经开始改变,工商企业 R&D 经费(不含工商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R&D 活动所支付的经费)占国内 R&D 总经费的比重逐年上升, 1996 年超过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所占比重而跃居首位, 1999 年超过 50% ,企业从此成为我国 R&D 活动事实上的执行主体。
然而应当看到: 2003 年我国工商企业 R&D 经费占国内 R&D 总经费的比重已达到 62.4% ,按当年汇率折算合 115.9 亿美元,但这一总量也仅相当于同期美国工商企业 R&D 经费的 1/17 ,我国工商企业仅为规模有限的 R&D 活动的主体;
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随着我国对国际贸易体系的全面开放,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在我国大陆的 R&D 经费迅速增长, 2003 年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的 R&D 经费达 166.6 亿元,已占到当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 R&D 经费的 23.1% ,已占到我国 R&D 总经费的 11% ;
2003 年在内资大中型工业企业(其中也包括内资独资和由内资控股的大中型高技术企业)中,有科技机构(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与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者单独核算的专门科技活动机构)建制的约占 1/3 ,这些企业的 R&D 经费为 272.2 亿元,占当年我国内资大中型工业企业 R&D 经费的 49.1% ,而仅占我国 R&D 总经费的 17.7% ;其余皆为零散的 R&D 活动。
由此可见,真正对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有科技机构建制的内资大中型工业企业,不仅远未成为我国 R&D 活动的主体,同时其 R&D 实力还不能支撑我国工业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更难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与大型跨国公司相抗衡。
2.3 按费用类别分布的 R&D 经费结构
按费用类别分布, 2003 年我国 R&D 总经费中劳务费占 24.7% ,其他日常支出占 53.2% ,仪器设备购置费占 19.8% ,土地和建筑物购置费占 2.3% 。
劳务费不仅包括以货币和实物形式实际支付的劳务报酬,同时也包括如医疗、住房、交通、福利等部分的费用。我国劳务费的统计正逐步与国际规范接轨。
按汇率法计算,我国 R&D 人员人均劳务费为德国的 1/15 ,日本的 1/13 。我国 R&D 人员人均劳务费是很低的,不过近年来有所改变。 2000 年,我国 R&D 人员人均劳务费为 2.3 万元 / 人年; 2003 年迅速增至 3.5 万元 / 人年,其中工商企业为 4.0 万元 / 人年,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为 3.7 万元 / 人年,高等教育部门为 1.7 万元 / 人年。高等教育部门 R&D 人员人均劳务费之所以远低于前两个部门,是因为其 R&D 人员中四分之三是劳务成本极低的研究生。
发达国家 R&D 的劳务成本在 R&D 总经费中所占比重一般在 45% 左右,其中德国更高达 58.62% 。我国 R&D 的劳务成本在 R&D 总经费中所占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薪酬制度改革的深化, R&D 的劳务成本在 R&D 总经费中所占比重也在逐渐上升, 2003 为 24.7% ,比 1987 年上升了 7.6 个百分点(见表 3 )。

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较低的劳务成本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因而也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知识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才是竞争优势之所在,而高素质人力资源的“租金”是相当昂贵的。知识经济时代,国家间对高素质人力资源的争夺异常激烈。我国过低的劳务费用不仅难以延揽优秀的 R&D 人才,同时还将导致我国本来就很稀缺的高素质的 R&D 人力资源流向那些能提供更高薪酬的国家和地区。
2.4 按区域分布的 R&D 经费结构
⑴.按三大地域分布的 R&D 经费结构
依据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阶段,我国大陆可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域。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等 11 个省和直辖市,中部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江西、安徽、湖北和湖南等 8 个省,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 12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的大国,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形成了如今地域间的非均衡发展格局。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我国政府采取了自东向西梯度推进的发展战略,东、中、西部的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从 R&D 活动的规模看, 2003 年东部 R&D 经费为 1094.7 亿元,中部 R&D 经费为 244.8 亿元,西部 R&D 经费为 233.0 亿元;东部 R&D 经费占全国 R&D 总经费的比重高达 70% ,而中、西部的这一比重则分别为 15.6% 和 14.3% 。对 R&D 的投入强度进行分析, 2003 年我国 R&D 总经费与 GDP 之比为 1.31% ,东部的 R&D 经费与其生产总值之比为 1.38% ,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中部和西部的这一比值则分别为
0.74% 和 0.97% 。与经济发展状况类似,我国大陆按三大地域划分的 R&D 经费结构所呈现的东高、西低、中部塌陷的特征极为明显。
⑵.按地区分布的 R&D 经费结构
地区 R&D 经费是评价地区 R&D 规模与实力的重要指标。以此为据,按 R&D 经费的梯度分布状况,可将我国大陆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为四类(见表 4 ):
R&D 经费支出超过 100 亿元的地区。这类地区是我国 R&D 活动规模较大的地区,它包括北京、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等 5 省市。这 5 省市 R&D 经费合计占国内 R&D 总经费的比重高达 52.4% ,且远高于这类地区的生产总值占 GDP 35.7% 的比重。这 5 省市的 R&D 平均投入强度为 1.69% (其中北京的 R&D 投入强度更高达 7% ),高于全国 R&D 投入的平均强度,略高于世界同期 1.60% 的平均水平。
R&D 经费支出在 50 亿元~ 100 亿元的地区。这类地区是我国 R&D 活动规模中等的地区,它包括辽宁、四川、浙江、陕西、湖北等 5 个省。这 5 省 R&D 经费合计占国内 R&D 总经费的比重为 23.1% ,与这类地区的生产总值占 GDP 的比重( 21.1% )相近,其 R&D 的平均投入强度为 1.26% ,略低于全国 R&D 投入的平均强度。
R&D 经费支出在 20 亿元~ 50 亿元的地区。这类地区是我国 R&D 活动规模较小的地区,它包括天津、河北、福建、河南、黑龙江、安徽、湖南、吉林等 8 省市。这 8 省市 R&D 经费合计占国内 R&D 总经费的比重为 17.5% ,其 R&D 的平均投入强度为 0.73% ,为全国 R&D 投入平均强度的 1/2 。
R&D 经费支出少于 20 亿元的地区。这类地区包括重庆、江西、山西、甘肃、广西、云南、贵州、内蒙古、新疆、青海、宁夏、海南、西藏等 13 个省(区)市, R&D 活动规模均很小,其 R&D 经费合计占国内 R&D 总经费的比重仅为 7.0 % ,且远低于这类地区的生产总值占 GDP 15.5% 的比重,其 R&D 的平均投入强度仅为 0.52% 。


• 结语
相关研究显示,近年来我国年钢材消费约占世界的 1/4 ,氧化铝消费约占世界的 1/4 ,水泥消费约占世界的 1/2 ,煤炭消费约占世界的 1/3 ,发电量消费约占世界的 13% ,而我国的 GDP 却不足世界的 1/25 。我国 1 万亿美元 GDP 的能源消耗竟是日本的 6 倍。以增量资本的产出率来衡量,我国“八五”期间每投资 2 元可使 GDP 增长 1 元,而现在必须投资 5 元~8 元才能使 GDP 增长 1 元 。 2003 年我国国民经济仍以 9.5% 的速度迅速增长,而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则高达 27.7% ,为 55566.6 亿元,是当年 R&D 总经费的 36 倍。尽管 2003 年我国用于技术引进的资金较 2002 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但仍达 1113.3 亿元。我国以高投入、高消耗维持的经济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以信息化带动新型工业化”又缺乏必要的原创技术的支撑。不论是规模、强度还是结构,我国的 R&D 均难以或是还不足以支持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
为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我们必须增加对 R&D 的投入,优化 R&D 资源的配置,并提高 R&D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信息摘编:顾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