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科技进步基本状况评价
2003 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116694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9.1% ,运行质量明显提高,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改革开放稳步推进,与此同时,我国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也保持了稳步增长的态势。
(一)科技活动投入保持高速增长
2003 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总支出为 1539.6 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 17.2% ,与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例达到 1.31% 。国家财政科技拨款达到 975.5 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 17.2% ,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 4.0% ,为 2000 年以来最高水平。在国家财政科技拨款中,中央财政科技拨款为 639.9 亿元,比上年增长 25.2% ,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为 8.6%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为 335.6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0% ,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为 1.9% 。 从各主要执行部门的 R&D 经费支出构成看,国有独立科研院所支出 399.0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6% ,占全国总支出比重为 25.9% ;高等学校支出为 162.3 亿元,增长 10.5% ,占全国总支出比重为 10.5% ;各类企业支出为 960.2 亿元,增长 21.9% ,占全国总支出比重达到 62.4% ,比上年提高了 1.2 个百分点,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在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增长的同时,我国 R&D 活动人员也保持着稳定增长。 R&D 人员折合全时活动当量达到 110 万人年,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数达到 86 万人年,均比上年增长 6.0% 左右。
(二)科技活动产出各项成果喜人
专利战略的实施促进了我国专利数量得到迅速提高。专利申请量达到 30.8 万件,比上年增长 22% ,授权量达到 18.2 万件,比上年增长 38%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 10.5 万件,比上年增长 31% ,发明专利授权量 3.7 万件,比上年增长 76% 。 全国共发表科技论文 27.4 万篇,比上年增长了 15% ,三系统( SCI 、 ISTP 、 EI )收录的论文 9.3 万篇,比上年增长 16.3% 。 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 3.0 万项,比上年增长 14% 。获各种奖励的项目为 1986 项,占登记成果总量的 6.5% ,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共 254 项(国家自然科学奖 19 项,国家技术发明奖 19 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16 项)。在登记成果中,应用技术成果近 2.7 万项,处于成熟应用阶段的成果 1.5 万项,占应用技术成果总数的比例达到 57% ,比上年提高近 10 个百分点。
(三)高新技术产业再创新高
全国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出效益继续提高,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日益增大。 2003 年我国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 5034 亿元,突破 5000 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了 34.0% ,是近五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增长更为显著,总量超过 1100 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 63% ,占商品出口额的比重由上年的 20.8% 提高为 25.2% 。
(四)技术市场已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场所
全国共签订技术合同 26.8 万项,比上年增长了 13% ;技术合同成交金额首次突破 1000 亿元,达 1084.67 亿元,比上年增长了 22.7% ,是 2000 年以后增幅最大的年份;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为 40.47 万元,比上年增长了 9.4% 。 技术交易中,技术开发合同占比重 39% ,占据了主导地位。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通过技术市场的途径进行转移、转化的比例大幅增加,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9.2% 。企业作为技术输出方的交易额继续位居首位,输出技术交易额 518.7 亿元,较上年增长了 44.7% ,所占比重由去年的 40% 增加到 47% 。技术市场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手段。 在科技领域取得以上显著成果的同时,通过监测反映出的问题也应引起有关方面注意。一是在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增长的同时,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有所下降;企业 R&D 经费支出总量虽有所增长,但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有所下降;企业消化吸收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比例长期徘徊在 6%-7% 之间。二是科技论文数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也只相当于 4 名 R&D 活动人员每年发表一篇科技论文的水平。三是高技术产业高附加价值的特征仍然没有得到较好的体现,且有所降低。四是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大幅度增加的状况下,综合能耗产出率还有所下降,经济增长方式外延化特征仍然明显。
附表: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主要指标与上年比较
 
● 各级指数反映了什么
各级指数的取值范围一般在 0-100% 之间,它反映了达到监测标准的程度,也就是达标率。指数值越大,说明离标准越接近,水平就越高;反之,指数值越小,说明离标准越远,水平也就越低。由于在确定监测标准时参考了多方面的依据,并形成相互关联性较强的监测标准体系,因而有些地区在某方面超常发展,其三级指数值有可能超过 100% 。但在计算二级指数时,为了避免这些指标会掩盖其他指标的不足,均取 100% 为上限值。
 
二、地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评价
根据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可将全国 31 个地区的科技进步总体水平划分为六类(参见图 1 ): 第一类: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高于 60% 的地区,包括北京和上海。 第二类: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低于 60% ,但达到 50% 以上的地区,包括天津和广东。 第三类: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低于 50% ,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1.51% )的地区,包括江苏、辽宁和浙江。 第四类: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达到监测标准三分之一以上的地区,包括陕西、福建、山东、重庆、黑龙江、湖北、四川。 第五类: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低于监测标准的三分之一,但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地区,包括吉林、山西、湖南、海南、内蒙古、新疆、河北、安徽、广西、河南、江西、甘肃、青海、贵州、云南、宁夏。 第六类: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低于监测标准四分之一的地区,为西藏。 将 2004 监测与 2003 监测比较, 全国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比上年提高了 3.05 个百分点。高于这一增幅的有 11 个地区(参见图 2 ),其中内蒙古增幅最大,比上年提高 5.71 个百分点。只有湖南和宁夏低于上年水平。 与 2003 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的排序比较, 位于前 8 位的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辽宁、浙江、陕西的位次未发生变化。位次变动较大的地区有:内蒙古由 28 位上升至 19 位,广西由 27 位升至 23 位,重庆由 14 位升至 11 位;云南由 24 位下降至 29 位、安徽由 18 位下降至 22 位,宁夏由 26 位下降至 30 位、江西由 22 位下降至 25 位。 从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的分布状况看,地区之间的差距呈现增大的态势。各地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的离散系数为 31.68% ,比上年提高了 1.94 个百分点。


信息摘编:顾金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