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积极参与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在科学的发展中发挥着关键的基础作用,并且与国家的长远利益、综合国力、国际地位和外交实力密切相关,因此,各国都重视牵头组织或参加大科学计划。进入21世纪,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战略要重视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大工程计划。《“十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支持参与大科学和大型国际研究计划”。《十一五期间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继续提出:“要积极参与或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合理分享国际前沿科技成果。”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积极参与并牵头组织了一批前沿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如人类基因计划、“伽利略”计划、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计划、人类蛋白质组计划(其中的人类肝脏蛋白质组计划由我国科学家首先提出并牵头组织),人类脑计划、全球对地观测系统、地球空间双星探测计划等,取得了重大突破,为提升我国科技水平、在更深层次参与全球科技合作与竞争、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世界科技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同时,为加大中国在国际大科学计划中的主导地位,中国政府决定结合中国的优势领域启动一些重大的国际大科学计划。2006年7月,科技部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正式启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这是第一个由中国政府制定的国际大科学工程研究计划。2007年11月,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来自41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近50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与各国代表共同发表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宣言》,就政府间推动更广泛的中医药国际合作达成共识,并组建成立了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委员会的筹备委员会。2007年11月,科学技术部与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了“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3.4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
科技援助是科技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技援助开展国际外交,改善国际形象,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多方利益,是很多国家的成功经验。随着中国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我国把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作为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十一五”期间科技合作实施纲要》提出,要“积极开拓对外科技部援助的渠道和形式,扩大技术输出和高技术产品出口”。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科技援外项目和培训项目”。
自2001年到2006年间,科学技术部共主办了176期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影响一届比一届大,共有90多个国家的2947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领域涉及农业与农机、新能源、医药与医疗、汽车与化工机械、信息技术、环境资源等,获得了国际上的一致好评。同时,中国政府针对亚非发展阶段国家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科技示范项目和科技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2006年中国在津巴布韦实施了太阳能热利用示范项目为利用太阳能技术解决非洲的能源提供了典范。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和政策的指导下,我国国际科技合作逐渐发展壮大并走向成熟。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9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03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或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一个较为完整的政府间科技合作框架已经形成。国际科技合作已经成为国家外交工作的重点内容,服务国家外交的作用日益显现。
(完)
信息采集: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