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国科技计划项目评估与咨询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评估和咨询工作一般是依托于政府的专家库来实现的。在项目立项、项目执行情况的阶段性检查、结项验收以及项目的绩效考评和后评价等环节,都是由政府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尽管我国政府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实现对项目的有效管理,但是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1)立项环节。目前,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论证已经较为充分,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一般都会在项目指南发布之后组织专家函审和会审来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但是,一旦项目承担单位通过评审得以确定之后,项目主管部门对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合同书却缺乏有效的审核监督。容易导致项目承担单位的合同书却缺乏有效的审核监督,容易导致项目承担单位的合同书内容与立项申请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不符,或承诺的任务内容明显少于立项申请书中设计的研究内容,造成立项评审环节的效用部分丧失。
(2)阶段性检查环节。由于我国科技投入的不断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有关项目主管部门每年负责组织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多达几十项甚至上百项。由于工作量大、项目组织单位的人员有限,以及不可能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因此由课题组织单位直接进行监督检查。
(3)结项验收环节。目前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正日趋走向规范化。仍然存在着项目推迟验收或验收评审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等问题,面对于经费的验收更是缺乏有效性。这种情况一方面不利于对项目成果的检验,加大了项目成果推广的难度;另一方面,缺乏对项目承担者的有效评价,也会在思想上形成暗示,给日后项目的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如果不能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也就无法对同类项目的立项工作提供借鉴,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4)绩效考评与后评价环节。目前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考评与后评价环节几乎是缺失的,一般项目通过结项验收之后便意味着全部工作业已完成,这使得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给予正确评价结论的项目在短期内就被定性,同时也使得经验总结工作无法有效开展,不利于提高国家科技投入的绩效水平。
(5)专家。我国科技计划项目各个环节的评估、检查、监督工作基本都是依靠专家来完成的,项目主管部门一般会在专家库中抽取相关领域的专家来进行评估评审工作,这种形式尽管实现了专家回避制度并且快速高效,但是由于项目主管部门专家库的局限性,使得有些情况下专家组合并没有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对专家意见缺乏有效的控制,导致部分专家经常提出较为随意的意见,或是在专家会议上由于某一专家的高度权威性而导致其他专家发表意见时受到影响。因此,尽管我国正在逐步完善评估专家的信用管理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缺乏对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准确判断和约束,部分专家个人意见的可信度有时仍然较低。
此外,项目主管部门直接对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也容易于导致政府对科研工作产生过多的行政干预,影响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主管部门有必要引入能够对评估咨询承担全部责任的第三方组织,通过一套行之有效地机制来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绩效。
4 第三方评估咨询机制
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咨询的目的就是要减少项目主管部门对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干预,减轻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负担,加强项目管理的专业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进而提高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投入绩效。因此,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咨询机制,是提高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绩效和实施绩效的必经之路。但是,如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实现上述目的,成为我国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第三方评估咨询制的首要现实问题。
许多学者就如何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制度展开了研究,提出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政策法规,确定第三方组织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的独立地位,保证第三方活动的程序化和公开化,要通过合同来明确第三方组织的职责,并提高第三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维护项目承担单位的权益等。尽管不同学者从不同的侧面对科技计划项目中的第三方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但是一方面,这些研究都是基于第三方组织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发挥“监理”、“监督”作用这一前提下进行分析的,忽略了第三方组织在项目中的咨询作用;另一方面,对于第三方组织到底如何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发挥作用这一问题,仍然缺乏更为深入的讨论,因此,本文将立足于第三方组织的评估咨询作用,探讨我国科技计划项目中的第三方评估咨询机制。
(1)第三方组织的遴选。
第三方组织的职能范围属于科技评估咨询范围,因此应该由专业的科技服务机构来担任。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缺乏专业的科技评估(服务)组织,因此第三方组织的选择范围可以扩展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研究能力的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与上述法人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确定第三方组织,并授权其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咨询工作。因此,第三方组织既可以是专业的科技服务机构,也可以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具有科技评估能力的团体或组织。
(2)第三方组织的权责范围。
第三方组织独立于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评估咨询。那么,第三方组织与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之间应当形成何种关系才能保证其作用的有效发挥?这就需要确定第三方组织与项目主管部门(委托方)和项目承担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其权责范围。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和第三方组织形成的三角关系中,第三方组织就是受项目主管部门的委托,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活动进行评估咨询,同时要将评估咨询意见提交给项目主管部门,供其作为重要决策的参考。在评估咨询过程中,尽管第三方组织必须维护项目主管部门的利益,行使项目主管部门赋予的对项目活动进行评估咨询的权力,并履行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义务,但是第三方组织不应受到项目主管部门的任何行政性干预,以保证评估咨询意见的科学、公正和可靠。另一方面,虽然第三方组织对于项目承担单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是第三方组织在这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中不应行使管理者的职能,即第三方组织是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活动、组织管理、经费作用等情况的评估,发现上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评估咨询意见和建议,供项目承担单位参鉴。
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有关科研活动中发生的问题,第三方组织只是提出其咨询意见和建议,并上报给项目主管部门备案,但无权直接干预或指使项目承担单位变更或调整科研活动,至于项目承担单位是否需要调整其科研活动,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决定,其全部责任也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独立承担,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必将出现因责任不明确导致的互相推诿的现象。对于项目活动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组织管理和经费作用问题,第三方组织应当将评估咨询意见上报给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决策。
(3)第三方组织的评估咨询方式。
①评估咨询的时间与周期。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指南发布后或立项评审开始前便开始准备第三方的遴选工作,并确定第三方组织。此后,第三方组织在项目合同书签订阶段、项目执行期内、项目绩效考评阶段,甚至项目的后评价阶段都需承担起评估咨询的任务。在项目的执行期内,第三方组织应 当分阶段开展评估咨询活动,一方面是符合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产生的阶段性的特点,另一方面是避免影响项目承担单位正常的研究活动。
②评估咨询的方式与内容。第三方组织的评估咨询活动一般采取组织会议的形式进行。评估咨询专家可以通过审阅资料、听取项目负责人报告、观看演示、实地考核和提问质疑等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的合同书填写、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组织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在项目合同书签订阶段,第三方组织主要考查项目合同书的填写内容是否与申请书一致,在项目执行期间,主要对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咨询。对项目执行计划的评估主要考查项目承担单位研究基础(包括相关研究的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已具备的科研条件和缺少的科研条件)是否准备充分,研究内容及任务分解、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技术措施、主要创新点、执行进度计划、阶段性目标、风险分析及对策等问题是否有充分清晰的认识;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估,主要考查项目的执行进度、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执行计划的变更、技术路线的执行、技术措施的实施、主要技术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主要考核的技术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等)的完成,下一阶段主要的技术风险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情况。
③评估咨询的结果。第三方组织应当对评估咨询专家的评估咨询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形成评估咨询报告,提交给项目主管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做出经费拨付或暂停拨付、项目中止、以及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等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评估咨询报告也应提供给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执行或调整的参考。
5 结论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引入第三方评估咨询机制后,不仅可以减轻政府部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负担,而且能够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绩效。在确定第三方评估咨询制度的过程中,关于第三方组织的定位、第三方组织与另外两大主体的关系以及第三方评估咨询的权力范围等问题是影响评估咨询机制的关键。此外,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咨询制度的有效运行,不仅取决于机制本身的设置是否合理,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些有力的保障措施。因此,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制度必须通过制定法规来予以确定,通过在法规中明确第三方组织的遴选程序与标准,相关主体的职责、第三方组织评估咨询的内容和程序以及责任的划定等,规范并引导第三方组织以及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在科技计划项目评估咨询中的行为,确保评估咨询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
(完)
信息采集: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