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三方评估咨询制度研究 一

王明明 钱坤

    子类类别:科技管理工作

摘要:在中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是政府科技管理部门非常关注的问题,关于“第三方”如何定位和介入,以及如何形成有效机制仍然在研究和探讨阶段。本文旨在通过对科技项目中“第三方”的本质特征,组织遴选、责权范围以及第三方介入的方式等进行分析研究,为中国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三方”评估咨询制度提供意见和建议。

1 引言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是政府为促进科技进步、科技创新、通过财政支持的科技项目。近年来,随着科技投入的增加,科技计划项目的规模和经费投入力度都在加大,与些同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复杂性与难度也在不断加大。我国各级相关政府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针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组织管理工作牵扯了政府部门过多的精力,但在许多情况下,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效果并不尽人意。因此,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开始尝试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即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组织,帮助政府分担一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例如,乌鲁木齐市于2003年出台了《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监理实施办法(试行)》,并随后出台了《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监管实施细则》,旨在推动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有效实施,并加强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监督程序;福建省在2004年出台了《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监理暂行办法》,以加强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客观评价重大专项实施效果,保证重大专项/专题合同的有效执行;南京市2005年出台了《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也是为了加强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的有效执行。2006年,在国家科技部颁布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提出“积极引入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对项目或课题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预期前景等进行评估监督。评估意见作为项目、课题调整或撤销的重要依据。”在2006年出台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中也指出:“863计划定期对领域、专题和项目的执行情况与绩效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研究内容和经费调整的重要依据。”2007年,国家文物局在开展《国家文物局关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管理制度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出台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三方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7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了第三方组织的评估咨询工作,对国家文物局组织管理的四个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含15个课题)进行评估咨询,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在重大科技项目引入第三方进行管理和监督进入到实质性的操作阶段,这是我国科技项目管理领域中的重要创新。

本文对我国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的制度和机制进行分析和研究,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这一制度体系提供意见和建议。

2 “评估咨询”概念的提出

关于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的制度到底是什么,在学术界至今为止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从目前对这一制度的描述情况来看,“监理制”、“监督控制制度”、“监督机制”、“评估咨询”等概念都在不同部门(地方)的规章制度或学术文献中出现过。

在早期,我国部分省市出台的部门规章中,大多使用了“监理”这一概念,如乌鲁木齐市于2003年出台的《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监理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在2004年出台的《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监理暂行办法》,南京市于2005年出台的《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等。我国学者在开展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的问题时也倾向于使用“监理”一词,目前为止,“监理制”这一概念的使用频率是最高的。

其次,对于“监督”这一概念的使用频率也是较高的,虽然有些学者或政府部门在使用此概念时同时配合使用了其他的词语,如“监督控制”、“评估监督”等,但其核心仍然是表达“监督控制”、“评估监督”等,但其核心仍然是表达监督的概念。例如黄锦成等对“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监控”和“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机制”等进行了研究,科技部在2006年颁布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了“积极引入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械对项目或课题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预期前景等进行独立的评估监督。由此看出,我国政府和部分学者试图将科技项目中引入“第三方”管理的机制与工程项目中的“监理制”区分开来,形成一种新的“监督”模式。

本文认为,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既不是传统的“监理”制度,又与“评估监督”或“监督控制”有一定的不同,而应该是带有监督性质的“评估咨询”制度,因为,从项目主管部门即委托方或甲方的角度来看,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其主要目的是引入一个独立的、具有专业水平的组织机构帮助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提供评估咨询意见,从而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管理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第三方组织的评估咨询活动,可以为项目承担者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意见,提供智力支持,但对项目却没有干预的权利。因而,评估咨询这一概念既实现了政府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加强管理的意图,又很好地体现了第三方在科技项目中不直接干预的意图。

综上所述,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引入第三方,应当是引入一种评估咨询制度,因此对于概念的描述更为准确的应当为“评估咨询”。这一概念能够清楚地界定第三方组织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的职能,即受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有关项目活动进行评估(含有评价、监督双重含义),并为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管理咨询意见;同时,为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活动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制,能够加强政府对科技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力度提高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绩效。

(未完待续)

信息采集:王瑾

    地域:中国
    关键词: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方机构 评估机构
    信息来源: 《中国科技论坛》 2008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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