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IT)的发展,被认为是自农业和工业革命以来的第三次产业革命,不仅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经济生活,也使IT产业成为美国等国家新型主导产业。近30年来,美国信息技术产业基本保持高增长态势,产值从1977年的508亿美元上升到2005年的4867亿美元,2000年后占GDP的毕生技术产业达4个百分点左右。美国数十年来在信息技术产业领域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以及有哪些可以值得借鉴的经验呢?由于美国IT产业发展大体可分为3个阶段,而各阶段政府政策侧重点不同,我们分别来考察。
1 早期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大体从二战期间到20世纪70年代末,以大型计算机的发展应用为主,在此阶段,政府军事需求对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拉动作用。美国于1946年研制成功的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用来计算炮弹和炸弹的弹道轨迹。二战结束后冷战时期,美苏间长期军备竞赛,对信息技术产生巨大需求。美国政府军事需求为计算机和其他信息技术提供了初步市场,此外,政府如下3方面政策措施促进了信息技术及产业的稳定发展。
1)政府强力与耐心的研发资助。
早期计算机研制成本非常高昂。据估计,IBM于1964年推出兼容的大型计算机360系统,它4年总开发成本高达50亿美元。而早期几乎所有定货都来自军方,私人部门的有效需求还未形成,IBM及其他进入该市场的公司,在20世纪60年代前,还没有谁从中获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支持,企业缺乏足够财力或不愿进行大规模信息技术研发。政府资助与耐心扶持,大大降低了研发成本和风险。IBM在推出它的360系统前失败的一个大型计算机系统,耗费了2千万美元,政府承担了研制成本。1957年后,航空领域落后苏联的情况,使美国政府更加认识到科技对保持一个国家军事和经济实力以及政府强力资金支持干预的重要作用。于是,联邦政府大幅增加包括信息技术领域的研发资金投入,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产业部门的科研经费中超过50%是由联邦政府提供的。
2)研发工作主要委托私营企业和高校承担。
由于美国政府所属的研究机构不能完全满足政府科技需求以及它们相对偏低的效率。美国政府大部分的科研需求是通过科研合同的方式委托给高校和私营企业来承担进行。战后,美国联邦政府只将约1/3的科研经费给政府各部门的直属科研单位用,其余的2/3资助私营企业和大学所属的科研机构,而对私营企业资助的绝对额远远高于对高校的资助。从1945-1955年,美国海陆空三军等,都为了开发新型计算机,同宾夕尼亚大学等高校或Univac和IBM等第一批设计和制造企业,签定了大笔合同。早期计算机技术的主要创新也都是在大型计算机研制中取得的。这种研发方式,为满足军事需求的技术向民用转化,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如IBM满足政府需求开发的电子计算机的许多变种,是保险公司等民用企业用的。
3)促进互联网等先进军事科研成果民用化。
美国在一战、二战期间及战后出资兴建了不少政府所属的科学研究机构直接从事科研活动,这些机构所属的科学研究机构直接从事科研活动,这些机构长期积累并在不少领域拥有了领先的技术能力。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政府各部和科研主管机构便开始全面支持技术转让。国防部、国家宇航局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政府科研主管机构都先后制定了一批技术转让计划,使他们管辖的技术能够在其他领域推广应用。在这些转移的技术中,就包括对未来社会产生革命性影响的互联网技术。为了增强美国军事指挥系统抗击的能力,美国国防研制并于1969年建成了第一个计算机互联网络,即ARPAnet。此时,IBM等在开发可互相连接的通用网络。国防部等为其提供研究资金与技术支持,这使ARPAnet的相关技术得以向民间公布,许多企业得以搭建起使用互联网交换协议的网络。
2 大规模民用化阶段
这一阶段大体上从20世纪70年代末-90年代初期,以个人计算机大规模普及应用为特征。到70年代初期,冷战不是最急迫的,两次石油危机后,能源等成为美国政府关心的首要问题,这直接导致军费的大规模削减。而IT产业经过战后近30年发展,信息技术产品成本大幅下降,民用部门需求也大大增长,IT产业已经具备自我持续发展的能力。如同以前,此阶段虽然没有明确针对IT产业的特别政策,美国政府旨在刺激经济的如下多方面相关政策,则明显有利于IT产业的发展。
1)放松管制等措施促进风险投资产业成长。
二战后风险资本就已经出现,但由于高税率等原因一直没有大的发展,经历20世纪70年代的滞涨后,美国政府着力于用间接手段刺激经济增长,政策重点由扩张需求转向供给。为了刺激经济增长,政策重点由扩张需求转向供给。为了剌激私人部门投资,1978年,美国国会把长期资本所得税率减低至28%,1982年进而降低至20%。美国政府还放松对风险投资产业的管制,让其自由发展。此外,中小型高技术企业长期的高成长性,使人们认识到对它们进行投资可能的高收益。这些因素直接促进风险资本工业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快速成长,为美国IT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美国风险投资协会1996年的一项统计表明:在第一轮风险投资所支持的628个项目中,信息产业有405项,占65%以上。Intel、Microsoft、Yahoo、Cisco等领导企业发展过程中都得到风险投资的有力支持。
2)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刺激企业技术创新。
IT产业是高度技术密集型产业,研发活动在企业中占了重要地位,研发成本对企业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降低了研发成本的政策措施会推进研发活动。1981年,里根政府在《经济复兴法案》中提出《R&D减税法案》,试行5年,旨在通过对研发支出提供多种税收优惠刺激研发。后来国会认为,《R&D减税法案》对引导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发挥了作用,对其多次续延,并在实施过程中,对其不断修正。
3)在信息基础设施等领域实施反垄断。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与竞争,在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已经逐步成长起一批有垄断地位的企业。美国政府一直倡导反垄断,并早在1969年就开始了对IBM的反垄断诉讼,但力度是相对温和的。直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认为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垄断已经妨碍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成为阻碍经济增长的因素,反垄断力度大大加强。在80年代复兴经济的背景下,美国司法部重新提起了对IBM的反垄断诉讼。当然是由于技术进步产业本身的发展,使最终失去了垄断的基础,并因而被取消诉讼,而AI&T则由于所处行业的自然垄断特征能维持垄断地位,最终于1984年被分拆。
4)推动中小企业创新成长。
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就已经拥有大量以新技术为基础的中小企业(NTBF),它们在创造就业机会、社会生产、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得到认可。80年代初期,美国政府召开了一次规模空前的小企业代表大会,以探讨如何通过税收、贷款等措施促进它们的成长。1986年,美国政府又在华盛顿全国小型企业代表会议上通过了促进小企业发展的60条建议草案,美国联邦政府是通过小企业管理局来实施各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其成功实施了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是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计划(SBIR)。该计划主要资助第一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第二阶段项目技术开发,而非第三阶段将研究成果推向市场。
5)在技术标准等方面发挥私营企业或民间组织的积极主导性。技术标准对IT产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在这方面,私营企业或民间组织主导发挥作用。如互联网的发展,是在I-ETF的指导下进行的,该组织就是一个自发性组织,负责为多边操作协议制定标准。美国IT人才的资格认证,可由企业组织进行。在IT产业的公共服务或管理领域,私营企业和民间组织部门的积极作用也得到充分发挥,如对互联网的维护管理。在域名注册的负担与日俱增的时候,1993年,国家科学基金与Net Solutions International公司签署授权,由它们负责域名注册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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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