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科技合作现状、基本经验及对策建议(一)

黎苑楚 王少雨 陈宇

    子类类别:科技管理工作

 欧洲是世界产业革命的摇篮,也是近现代许多重大科学技术的发源地,欧盟是世界科技的重要一极,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航天航空、新材料、能源、交通运输、海洋、环境、农业等诸多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温家宝总理曾指出“中欧经贸合作是现在,科技合作是未来。”近年来,中欧科技合作发展迅猛,加强中欧科技合作研究,认真分析中欧科技合作的现状,总结中欧科技合作的基本经验,为加快中欧科技合作提出有益的对策和建议,对于我国制定科学的对欧科技合作政策,在日益激励国际竞争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科技能力,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1.       中欧科技合作的现状

欧盟及其成员国是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伙伴。1981年以来,在中欧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欧科技合作体制不断完善,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并且成效显著。特别是20065月,中国科技部、欧盟委员会科研总司、卢森堡大公国政府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中欧科技战略高层论坛”,联合发表了《中欧科技合作联合声明》,阐明了今后中国和.欧盟双方科技合作的指导原则、共同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确定2006年为“中欧科技合作年”,这标志着中国和欧盟双方的科技合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中欧科技合作从中国和欧盟科技合作,中国同欧盟成员国的科技合作两个层面展开,主要有同欧盟科技框架计划合作、中国同欧盟成员国政府间合作及中欧技术贸易三个渠道。其中,中国同欧盟科研框架的合作是目前中欧科技合作的主要渠道,欧盟科研框架计划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政府科技研究计划,特别是近来年随着中欧政治、经济关系的不断升温,中国同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合作也不断加强,我国中标欧盟科研框架的项目获得了快速的增长,从第四科研框架(1998-2002)的52项增长的到第六科研框架计划(2002-2006年)的200余项,中国同欧盟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合作是中欧科技合作的另外一个重要渠道,中国基本上已同欧盟成员国中的所有成员国签订了科技合作协定和成立了科技合作委员会,近几年中国同欧盟成员国中的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增长迅猛,以中法政府间科技合作为例,仅从1999-2005年就开展了267个合作项目,中欧技术贸易是中欧科技合作的第三个渠道,从我国技术引进来源来看,欧盟是我国技术引进的一个重要来源地,如:从欧盟引进的技术合作数从1995年的878项增加到2004年的2128项。

目前,欧盟科技框架计划是欧盟对华科技合作的主要科研计划,因此,中国和欧盟科技合作项目重点集中在欧盟科研框架计划,从1994-20068月底,据不完全统计,中方参与欧盟框架计划的项目已达333个(我们从欧盟科技信息网中仅收集到了224个项目的详细信息,下文我们主要以我们收集到的这224个项目为基础展开分析)。中欧科技合作为中欧科技界创造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环境,扩大了中欧双方科研人员的往来和了解,集成了中欧的科技资源,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和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了中欧双边政治、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发展,对我国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1)合作领域主要集中在传统领域,高新技术领域合作项目比重不同。

中欧科技合作主要集中在食品、农业与生物技术、环境、健康等传统领域,而在新兴的信息与通信技术、纳米科学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项目不是很多,中欧科技合作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在自1994年以来中国参与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224个项目中,分布在食品、农业、环境、健康等传统领域的项目达138项,占项目总数的62%,但是,分布在信息和通信技术、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材料科学、安全和空间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仅52项,仅占项目总数的两成多一点。

2)英、法、德、荷、意等发达国家是同中国科技合作的主要伙伴,而东、南欧的欧盟成员国同中国的科技合作的项目不多。

在中欧科技合作的过程中,中国同欧盟成员国中经济、科技实力比较雄厚的英、法、德、意等国的科技合作比较深入,而同东南欧的欧盟成员国的科技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从中国中标欧盟科技框架计划的831个(次)项目在欧盟成员国中的分布情况来看,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和意大利等发达国家是中国中标欧盟科研计划项目的主要合作伙伴,参与项目数依次为:104个(次)、101个(次)、99个(次)、73个(次),共占项目总数的五成多,而分布在东、南欧的捷克、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罗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等其他欧盟成员国参与的项目很少,共参与64个(次)项目,合计占总数的不到一成。

3)我国科技、教育比较发达的省市在中欧科技合作中的参与度较高,华中、华南省市的参与度较低。

在中欧科技合作中,我国参与中欧科技合作比较活跃的省份是那些科技、教育比较发达的省份,而华中、华南省市在中欧科技合作中的参与度不是很高。从我国参与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336个(次)科技合作项目的地域分布来看,北京、上海、湖北、辽宁、江苏、广东等省市参与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项目较多,分别为:132个(次)、32个(次)、26个(次)、18个(次)、17个(次)和16个(次),比重依次为:39.29%9.52%7.74%5.36%5.06%4.76%,共占项目总数的七成多,华中、华南的湖北、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的参与数分别为:26个(次)、3个(次)、3个(次)、1个(次)、16个(次)和1个(次),比重分别为:7.74%0.89%0.89%0.30%4.76%0.30%,合计仅占项目总数的一成多。

4)大学和科研机构是中欧科技合作的主体,中方企业在中欧科技合作中的参与度不高。

在当前的中欧科技合作中,大学和科研机构是科技合作的主体,企业特别是中方企业的参与度不高,从我国参与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224个项目情况来看,在412个(次)中国参与单位中,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参与数分别为:184个(次)和150个(次),比重依次为:44.6%36.41%,合计占单位总数的八成多,而企业的参与数仅为33个(次),占项目总数不到一成,在1168个(次)欧盟参与单位中,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参与数分别为:506个(次)和449个(次),比重依次为:43.32%38.44%,合计占单位总数的六成多。

5)中欧科技合作的合作形式多种多样,但我国在科技合作中处于从属地位。

中欧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包括共同研究项目、联合培训班、技术研讨会、学者交流、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和联合技术中心等形式。其中,共同研究项目是中欧科技合作的主要形式,中国参加欧盟科技框架计划的项目绝大多数属于共同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技术研讨会是中欧科技合作的快捷方式,通过召开研讨会、使双方和学者能及时了解发展动态,为中欧双方提供合作交流平台。另外,中欧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但由于中国的科技实力有限,在科技合作中处于从属地位,主要是配合欧盟单位进行科学研究,如:在中国中标欧盟科研框架计划项目的224个项目中,我国科研单位主持的欧盟科研框架项目仅13项,而在其余项目中我国科研单位都是以参与者的身份参加的。

6)中欧科技合作逐渐成熟,中欧科研框架计划合作项目随着中欧政治、经济合作的不断升温而增长迅速。

随着中欧政治、经济合作的不断升温,中欧科技合作逐渐成熟,中欧科研框架计划项目增长迅速,并在一些全球性的热点问题上合作发展迅速。从我国中标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333个项目的时间分布来看,我国中标第四科研计划(1994-1998年)的项目数为52项,到第五科研框架计划(1998-2002年)时,中标项目数增加到81项,同第四框架计划相比,增长了55.7%,而到第六科研框架计划(2002-2006)项目时,中标项目数达200项,同第五框架计划相比,增长了146.9%。另外,随着一些全球性问题,如:能源、疾病、环保等问题的日益凸现,中欧双方在这些热点问题上的合作发展异常迅速。如:在防治“非典”问题上,从2002年到现在,中欧共执行了7项欧盟科研框架计划项目,这么短时间内就一种疾病进行多达7项合作,在中欧科技合作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未完待续)

信息采集:王瑾

 

 

    地域:中国
    关键词:中欧科技合作 合作现状 基本经验 对策
    信息来源:《中国科技论坛》 2007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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