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是开发科学技术活动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基础。本文在剖析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使用现状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促进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使用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是开展科学技术活动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基础,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多少,特别是世界级的高端仪器设备设施更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文在对上海市158家单位(其中企业33家、科研院所83家、高校17家、综合技术服务机构25家)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状况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对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单价50万元以上)使用现状与共享使用战略进行了初步研究。
1.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使用现状
1)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绝大多数正常运行。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的占89%,偶有故障的占5%,常有故障的占4%,闲置的占2%。企业97.6%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科研院所85.4%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高校90.3%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综合技术服务机构94.4%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总体来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运营费用主要以人员费用为主。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运营费用主要以人员费用为主,企业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运营费用中,人员费用占78.42%,运行费占19.92%,零配件配置费用占1.62%,高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运营费用中,人员费用占41%,运行费占43%,零配件购置费用占10%,科研院所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运营费用中,人员费用占89.61%,运行费占3.05%,零配件购置费用占7.25%,综合技术服务机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运营费用中,人员费用占50%,运行费占44%,零配件购置费用占6%。
3)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协作网取得明显进展。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就颁布了《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大型精密仪器采用专管共用”,这对我国加强仪器设备管理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上海在市委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支持下,利用各行原有基础,命名上海市测试技术研究所为上海测试中心,并相继设立25个行业测试点为全市服务。中科院上海分院、国家教委直属院校也分别设立了各自的测试中心。此后不久,中科院院属研究所联合成立了分析测试中心。上海西南片7所高校联合组建分析测试中心和东北片9所高校联合成立了分析测试中心。1997年,由市科委组织成立了上海大型科学仪器共用协作网,设立了仪器协作共用专项资金并制定了《协作网管理办法》和《基金实施细则》。为促进全市科技创新资源的共享,完善科技创新的专业服务,降低创新成本,提高研发和产业化的效率与效益,积极落实市委提出的《上海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的精神,从2003年开始上海市科委积极规划、组织和推进以“一网两库”为首期任务的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及专业协作网作为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于2004年7月14日正式开通。至2004年年度,已有高校、研究所、企业等74家单位、743台(套)仪器设备设施入网,建立了“质谱”、“纳米材料测试”、“专业测试”三个专业协作服务中心,网上在线和备案服务已达1万余次,其中为企业服务占了总服务量的54%,为全国各地服务占了总服务量的25.5%,跨国服务70余次。
4)共享使用程度有待提升。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能否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基础上对外开放和实施服务,是衡量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实施共享程度的重要指标,总体而言,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对外开放程度和共享程度不高。2003年上海科研机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对外服务机时为124714小时,占总机的22.4%,2004年对外服务机时提高到200649小时,占总机时的27%。高等学校2003年对外服务机时明显少于科研机构,为33.872小时,只占总机时的7%,2004年略有提高,也仅占总机时的12.8%。2003年综合技术服务业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对外服务机时为31023小时,占总机时的27.6%,2004年为38906小时,提高到占总机时的34.6%,综合技术服务业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程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为。2003年和2004年企业对外服务机时分别为3530小时和4677小时,两年均维持在占总机时2.3%的水平,是共享程度最低的部门。
除航测及大地测量仪、气象仪器、电化学仪器、工程实验装置、农林仪器设备、机械制造设备、天文观测仪器设备、波谱仪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光电测量仪器10类仪器设备年均总机超过1300小时外,其余类别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年均总机时不足1300小时,除光谱仪器、电子仪器设备、电子光学仪器、X射线仪器,化学反应及热分析仪器、医疗仪器、其它、核仪器设备八类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度相对较高,其余类别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年均对外机时百分比均不足30%。
5)实验技术人员学历结构与职称结构偏低,截至2004年年底,调查单位共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实验技术人员12455人,其中专职人员11532人,兼职人员923人,分别占总人数96%和40%。对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和技术职称结构的统计分析表明,31-45岁占39%,31岁以下占29%,61岁及以上占2%,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18%,本科学历占38%,大专学历占23%,其他学历占21%,高级职称占25%,中级职称占41%。学历结构和专业技术职称结构不够理想。如何采取有效机制优化实验技术人员的学历与职称结构,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有力支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2 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使用面临的问题。
1)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配置缺乏规划,不同程度上存在重复购置,重购置轻管理和封闭使用现象。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管理体制上,条块分割,缺乏统筹规划,特别缺少针对共用性和综合性强的大型或超大型先进仪器设备的购置规划。仪器设备的产权归属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激励机制,各单位收费管理不公平、不规范、盲目追求发展自有设备,申请科研经费时只审查该实验室现有的科研条件,不注重仪器设备共享,申请者单纯追求提升本实验室的科研条件。目前,相当一批大型仪器设备购进后只限本单位使用,形成了“单位或个人所有制”的封闭形式,不利于仪器设备或设施利用率和效益的提高。各仪器设施拥有单位尚未配置与共享服务相对应的专职管理机构,在操作层面无法满足长效管理和系统服务的要求。
2)尚未形成与共享使用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制度与长效激励机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重复,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主要反映在财政资助的科学仪器设备的管理方面。由于各使用部门可以无偿占有和使用,尚未形成与开放共用的要求相适应的评价,考核与长效激励机制,实验技术队伍的体制、管理、水平、培训及稳定性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缺乏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维修服务的相关管理体系。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对大型仪器设备设施的使用、开发和维护等工作缺乏主动性,不利于仪器设备设施在教学、科研及社会化服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建立健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与长效激励机制,是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管理制度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
3)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经费不足,影响其效能的充分发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运行费用昂贵,在随机配给的消耗材料或易损件用完后,有些大型仪器设备购进后,没有相应的维护运行费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交流培训,使大型仪器设备得不到正常的维护保养,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而闲置。对外服务将促进仪器设备设施利用率的提高,同时也有可能使仪器设备设施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从而加速其老化,缩短其生命周期,也会增加资金补充的需要,经费(折旧)问题是当前仪器设备或设施更新和运行的主要障碍,目前的财政扶持力度与方式尚未达到全面推进共享工作的要求。
4)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资源共享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滞后。当前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作用的实践,迫切要求尽快制定完善的、合乎市情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管理制度,以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合理配置与共享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撑条件。
3 促进上海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使用的战略对策
1)树立共建共享理念,加强统筹协调。树立共建共享理念,明确凡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购置与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必须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凡财政性资金资助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除特定用途外均应参加实物资源共享。
在管理体制上明确市科委负责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合理配置和共享使用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教委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的有关管理工作。
加强政府层面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根据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需求,按照“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合理共享、多方共建”的原则,制定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发展规划,并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年度需求计划,以达到从顶层设计优化配置存量资源与新增资源的功效。
2)建立联合评议制度。建立联合评议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重复购置,实现合理布局,提高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教委等有关部门应该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需求导向的原则对市财政资金资助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的申购实施联合评议制度,市科委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建立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项目库。
购置与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应当严格按照核定下达的预算方案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重新申请。建立购置与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的备案制度,管理单位应当自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完成验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的基本信息与共享使用制度向主管部门和市科委备案。
3)以信息资源共享带动共享服务。建立和完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动态向社会分类发布仪器设备的分布、使用和诚信情况,推动大型仪器设备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协作共用。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管理单位应指定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的共享管理工作,每年定期向市科委和主管部门提交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使用情况报告,管理单位应当通过互联网络,将其管理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的基本信息、共享使用制度以及使用、预约情况纳入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的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管理单位确定的收费标准应当予以公示。
4)建立共享使用专项资金支持共享使用。建议设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使用专项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①资助本市科技型小企业使用参加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②资助管理单位相互联合建立协作联盟,或共建紧缺的、多学科、多用户的大型科学设施,提供配套服务。③资助本市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实验技术交流与培训。④资助参加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共享服务,网上或在线提供服务运行优良的机组。⑤补贴新购大型仪器设备设施联合评议未通过的管理单位,使用参加共享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⑥资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升级。
5)建立建全有利于共享使用的微观管理机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管理单位应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配备专职的实验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上岗技能培训和在岗位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实验技术水平。管理单位应在岗位设置、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管理职责,完善运行条件,建立健全运行规范,服务体系和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功能,保障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有效用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活动。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管理应在保证本单位科研教学任务完成外,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的使用效率。
6)建立闲置仪器设备设施的调拨制度。因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管理单位不按照共享使用制度对外提供共享使用服务造成其使用效率低下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设施,或因管理主要工作任务变更而不再适用或长期闲置的仪器设备或设施,市国资委可以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配。应对其它投资方给予适当补偿。
信息采集: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