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合肥试点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1)政策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合肥市推出了一批含金量非常高的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拿出2.5亿元建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设立“大企业上台阶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免收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的37项行政收费,由财政买单;特别是市财政设立1亿元的科技创新基金,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合肥市先后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国内众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从政策、资金多方面鼓励科研机构积极主动与合肥市各类企业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申报科技项目。合肥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合肥民营科技企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等一批高水平的孵化器迅速成长,成为培育创新型企业、企业家和科技人才的摇篮,制定出台了“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到目前为止,建设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3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3家、市级9家)、企业技术中心40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36家),初步形成了以江淮汽车、科大讯飞、合肥水泥研究院等为代表的不同类型的企业创新模式。
3)试点市示范区建设有了重大进展。试点市示范区一期开发6平方公里,首批落实了10个项目,其中,中科院安徽循环经济工程研究院项目已经完成基本建设,并有6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驻。
总之,经过数年的努力,作为试点市的合肥在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634亿元,同比增长30%;技工贸总收入620亿元,增长35%,占全省近4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67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44%。有1家企业被批准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家企业被批准为国家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1家企业技术中心被批准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信息采集:顾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