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对策研究

洪 凯

    子类类别:基础条件建设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实现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转型的重大战略。英美俄日韩等国的发展经验表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加速技术创新、增强技术实力和经济发展实力的主要途径和成功经验。大力加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广东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水平高、高新技术产业实力雄厚、经济发展环境宽松、综合经济实力强等自身优势,克服科技人才基础薄弱、区域发展水平不平稳等弱点,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

1  广东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现状与问题

1.1  现状

广东是我国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最活跃、成效最显著的省份之一,广东的技术引进具有以下几个显现的特点:一是技术引进规模大、水平高。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引进外资多年保持在全国30%以上,但近年随着长江三角洲的整体崛起,广东技术引进的领先地位有所下滑。2005年,广东引进技术合同项目537项,合同金额84708万美元,列上海、北京、浙江之后居全国第四位,占全国的4.45%;技术引进支出64463.3万美元,占全国的5.4%,同比增长48%,居全国第四位。二是技术引进的效益高、产业升级带动作用明显。改革开放30年,广东通过持续大规模地引进境外技术和资金,不仅使经济总量长期保持全国领先,还快速实现了产业结构从由轻纺工业主导到重化工业主导、再到电子信息产业主导的历史性跨越。三是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强,出口创汇水平高。长期大规模、高水平、高效率的技术引进使科技人才资源远不如京沪的广东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方面遥遥领先。2005年,广东高技术产品出口666.57亿美元,占全国的40.31%;进口600.15亿美元,占全国的37.2%;贸易顺差66.42亿美元,占全国的161.7%。四是技术来源国和产业集中度高。欧盟、日本和美国是广东技术引进的主要来源;引进的技术主要集中在以电子和通讯设备制造业为代表的信息产业和以钢铁、汽车、电气机械与器材制造业、石化为代表的重化工业,与全省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的方向一致。

1.2  存在问题

一是技术引进主要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技术升级的自主性差。二是产学研体制性脱节严重,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滞后。三是技术引进规模与京沪浙差距较大,与广东现有经济规模和对外开放水平极不相称。四是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引进投入大,消化吸收再创新投入严重不足。广东企业技术创新水平领先全国,但企业消化吸收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比例为1007,仅列全国第十二名;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消化吸收经费占引进技术经费比为3.4%,低于全国6%的平均水平,明显低于浙江22.8%、山东10.7%的水平;与国外比较,广东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投入比例为10.07,远远低于日本、韩国110的水平。五是技术引进方式和结构不合理。技术引进以成套和关键设备引进、专有技术许可和技术咨询服务为主,专利和软件引进比例很低;引进技术中生产技术和运行技术引进较多,产品开发技术、设计技术和测试技术引进较少。六是区域分布极不平衡,全省技术引进70%集中在深圳和广州。七是中小企业引进的活动明显不足。八是政府统筹协调作用不强、行业协会参与不足。

2  广东“十一五”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战略目标和重点领域

2.1  战略目标

一是扩大技术引进规模、优化技术引进方式。“十一五”期间技术引进规模达到15-20亿美元,技术引进规模占全国技术引进支出的8%-10%。要提高引进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智力引进等软引进和关键技术、产业共性技术、产品开发技术、设计技术和测试技术在技术引进中的比例,不断优化技术引进结构。二是强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投入。要切实加大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资金、人员和组织投入,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引进技术投入与消化吸收投入之比提高到13。三是着力加强引进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再创新工作。通过对引进技术的集成与再创新,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到“十一五”末,全省引进技术的改进、创新率要达到20%以上。四是突破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和主导产业的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将高新技术产业和主导产业在整个技术引进中的比例从目前的20%提高到60%-70%,同时消化吸收投入比率提高到16左右,并在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五是进一步健全优化技术引进体系,不断提高技术引进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引导推动、各方支持参与的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体系,建立健全相关技术市场体系、资金支持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政府管理体系和行业中介体系,逐步实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开发-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良性循环。

2.2  重点领域

一是信息与通讯领域,重点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构件化软件生产技术、Linux软件技术等重大产品和前沿技术;二是先进制造领域,重点是先进轿车与汽车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及设备、控制系统及其关键技术和石化制造等关键技术;三是新能源与节能领域,重点是研发氢能利用与燃料电池、风力发电技术、太阳能技术、生物质能源、潮汐能、核能等新能源技术和建筑节省、设备节能、汽车节能等节能技术;四是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重点是人类功能基因组技术、生物反应器技术、生物医学材料、人口调控与生育调节技术等;五是材料领域,重点是超大容量信息储存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新型电子陶瓷材料、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等;六是现代服务业领域,重点是研发智能交通系统、网络化教育、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现代医疗服务技术、现代物流技术、科技检测和综合技术服务等;七是海洋、资源与环境领域,重点是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城市群污染治理技术、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减灾防灾关键技术等;八是农业领域,重点是动植物育种新技术、农产品保鲜及深加工技术与装备、安全与高效种养技术和食品安全技术等等。

3  促进广东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策建议

3.1  计划管理政策

一是加强对引进技术工作的咨询、评估和审批管理。凡由国家有关部门和省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中确需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要由项目业主联合制造企业镇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咨询论证。引进方案须明确消化与再创新的目标和进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技术引进分类目录管理制度。禁止或限制进口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高消耗和高污染装备和技术;对国内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业需要引进的重大装备,鼓励统一招标,引导外商联合国内企业投标。进口装备要同时引进先进设计制造技术,支持省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分包和本地制造。三是组织编制技术引进指南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规划及年度重点实施计划。围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确定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重点,明确各个领域的工作方向。四是加快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示范工程建设,选择若干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集中力量组织攻关,早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

3.2  财政税收政策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十一五”期间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到2010年,将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要进一步优化投入方式,通过财政贴息、投资补贴、项目补助、前期共性开发投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二是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政府投入主要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基础和共性技术研究、产学研合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中试等。三是切实保障重大科技专项的顺利实施。省市财政要重点支持已列入国家及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的研发。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五是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面向结果的追踪评价机制,根据绩效评估指标调整项目预算拨款。六是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抵扣力度。七是扶持转制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3  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引导政策性银行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政策性银行对广东省内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服务。二是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有关部门要组织高科技企业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与银行部门的银技对接与银企合作。三是努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等新担保方式的试点,建立适合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担保方式,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企业债券市场、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发展,鼓励通过产权交易加速技术融资。四是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要进一步增加扩大风险投资规模、加快发展三板市场、企业产权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上市,为风险投资资金退市提供有效途径。

3.4  政府采购政策

一是优先将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结合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首件政府采购并给予优惠的价格、信贷及预付款支持。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和国内产品优待采购制度。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依照WTO政府采购原则,给予国内优先采购权。三是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适当降低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在技术先进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要求,给予省内企业必要的技术过渡期。四是建立货物原产地认定制度和购买外国产品审核制度。结合进口目录管理,按照WTO相关条款,区别情况,给予国内产品必要支持。

3.5  国际科技合作政策

一是紧紧围绕自主创新目标,有步骤、有选择、有重点与国外高水平的设计公司、咨询公司、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联合设计、联合制造和联合投标,通过国际合作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二是加大对境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管理专家的智力引进力度,降低技术引进成本,提高技术引进的成功率。三是建立重点技术引进目录,有重点地实施一批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四是充分依托CPECAPEC 两大合作平台,加强与美、日、韩和台港澳等国家和地区的技术合作。五是充分发挥广东籍海外华人众多、科技人才密集的优势,积极争取海外华裔工程技术专家参与广东重大技术引进和智力项目建设。

3.6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政策

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引进力度。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和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境外知识产权引进步伐。二是按照行业和领域特点编制并定期发布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各类科技计划和建设投资要对列入目录的技术和产品研制、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贸易和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政府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及服务。四是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市场体系,加速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五是制度专项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引导产学研联合研制技术标准。六是支持企业自主制定和参与制定国际技术标准,积极推动省级标准和企业标准成为国际标准。七是加强国际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研究,努力突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与标准壁垒。

3.7  产学研合作政策

    一是完善技术引进计划和目录管理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由产学研参加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政策协调会议,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和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需求,开展计划调研、需求预测、计划目标协商和政策协调。二是加强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项目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引进用户单位应吸收制造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共同跟踪技术发展,开展技术消化吸收及再创新。三是突出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主导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以项目为纽带、以园区(基地)为载体、以机制创新为保障的产学研合作体制。四是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对于非公益性科技机构,原则上应归入企业;对于半公益性科研机构,也应通过合同开发和技术合作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技术合作。五是加强企业与高校的技术合作。鼓励产业部门与高校共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或股份制科技企业。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联合建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和大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基地,切实提高高校科研和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和实用性。

3.8  组织协调政策

一是建立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协调机制。由省发改委牵头组建政策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全省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组织协调并监督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科技资源配置协调机制。建立创新资源配置的信息交流制度,防止重复立项。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和立项制度,整合科技经费,集中计划管理和经费分配。深化科技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项目预算、完善绩效评估、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府科技投入效果。三是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协调机制。由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办法、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整合政府资源,整合全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业发展等各项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统一投向,形成合力。各主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项目通报等合作交流机制。五是大力发展鉴证类专业性技术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中介、技术孵化、技术集成、技术培训、企业技术诊断等中介服务。六是加速建立区域性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面向企业广泛开展市场信息服务、技术与管理咨询、技术和产权评估、技术经纪、风险担保等服务,加快与各地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的信息联网,为企业提供各类创新信息。七是进一步规范各类中介服务组织。重点建设一批科技评估、技术咨询、成果推广、技术经纪、专利及商标代理、无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

 

信息采集:顾金凤

    地域:广东省
    关键词:科技政策 自主创新 技术移植 政府采购 技术培训 广东省
    信息来源: 科技管理研究2007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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