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定位不科学,政策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政府在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作用,但政府的作用尚没有科学定位,还存在“越位”现象,主要表现在R&D投入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政府拥有创新与否的决策权和对创新资源分配的垄断权等。世界各国技术创新体系实践的经验表明,政府并不具备全面实施各种创新活动的能力,因此,政府应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发挥指导性的作用,而不应发挥替代性作用和指令性作用。此外,目前我国技术创新活动所遵循的制度规范往往存在于经济与科技的政策法规体系中,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规范技术创新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我国关键技术自给率低,占固定资产投资40%左右的设备投资中,有60%以上要靠进口来满足,高科技含量的关键装备基本上依赖进口。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居高不下,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产业总体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内还没有形成“注重创新能力建设”和“保障创新领先者权益”的政策环境。
2.2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创新组织机制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的发展规模和科技创新能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总体上看,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企业难以掌握核心技术,重引进、轻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引进经费支出397亿元,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仅61亿元,远远低于日本和韩国的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使许多企业陷入受制于人的被动境地。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机制也不完善。据统计,我国2万多家大中型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仅占25%,有研发活动的仅占30%。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难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大中型企业的研发经费只占销售额的0.39%,即使高新技术企业也只占0.6%,尚不足发达国家的1/10。同时,自主创新还没有成为企业寻求发展机会的第一选择。有关研究表明,目前“政策寻租”的空间仍然较大,依靠政策或其他要素获得的超常规发展机遇要比依靠创新容易。因此,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3 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不平衡,专业化程度不高
改革开放以来,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蓬勃发展,并已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专业化服务程度不高等问题,这些都不同程度影响着科技中介能力的发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对科技中介服务有着潜在的巨大需求,与科技中介机构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相比,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数量还远远不够,需要加快发展。此外,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尚不平衡。首先,科技中介机构业务领域发展不平衡,如在服务类机构中,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发展较快,而科技评估、创业投资服务等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服务机构发展较慢。其次,各地区之间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不平衡。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的科技中介机构从质量到数量上都要优于经济落后地区。由于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加之自身人员素质不高,缺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营销策略和必要的营销手段,因此,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能力较弱。有数字显示,目前完全靠中介服务求得生存和发展的中介机构仅占10%左右,相当一部分是靠政府资助和开展多种经营来维持,低水平的“牵线”式中介服务仍占业务的主导地位,难以使服务对象满意和信任。
2.4 国内创新文化氛围不浓,国民基本科学素养不高
技术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国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加强技术创新不仅依赖社会的物质保障,也需要较高的国民科学素质基础和能够激发创新的文化环境。我国存在的科技产出效率不高、重大创新成果匮乏、原始性创新难以涌现、科学大师屈指可数等问题,除了受制于投入、条件和人才上的硬约束外,缺乏创新文化的有效支撑也是关键原因之一,当前,以创新为主的价值观尚未成为普遍风尚,功利化、工具化的科技观还较为严重。“官本位”等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使科研成为一些人追逐名利的工具。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式还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模式,科研管理制度还存在严重缺陷。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重趋同一致,轻标新立异的传统教育体制和方法也不利于创造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5年发表的《世界科技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从根本上说是知识的差距,人才和劳动者素质的差距。”目前我国公民科学素质低下,已成为制约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严重瓶颈之一。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公众达到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分别为7%和4%,1991年日本为3%,1992年欧共体为5%,2000年美国增长至17%,而2003年我国公众基本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仅为2%,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
信息采集:顾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