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出,“当前,要以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在当前日趋激烈的国际经济技术竞争条件下,基于科学的发展和创新而产生的技术已经成为决定各国未来国际经济、政治地位的战略资源,并正日益成为各国争夺的核心。鉴于技术的重要作用和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有必要从国家层面上整合技术创新资源,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 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
国家技术创新体系是国家层面上使技术长入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与制度安排。具体而言,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包括引导层——以政府为核心的技术创新调控系统,核心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生产应用系统和服务层——以科技中介机构为核心的技术创新服务系统。三个子系统应当紧密结合、有效互动,形成技术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循环流转和应用的良性机制,以提高国家技术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1.1 技术创新调控系统
技术创新调控系统是以政府为主体,对技术创新活动实施宏观引导与控制的组织体系,其主要任务是提供高效的、激励持续创新的制度安排。政府能够在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过程中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赋予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市场调节机制以系统性、全局性的考量。对于企业创新能力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的这一作用尤为突出。在我国,政府应当通过制定技术创新战略、政策法规、科技计划,设立相关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手段,影响、引导和干预技术创新活动,保证其紧密围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在重点领域积极抢占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2 技术生产应用系统
技术生产应用系统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以企业为主体,实行产学研相结合,通过技术发明、技术集成和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并将创新技术应用于具体的生产活动,实现技术由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组织体系。在这一系统中,企业既是技术创新投入和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也是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和收益的主体。企业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企业在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下已经有了技术创新的需求和意识,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设立技术研发中心。目前,国际上6万多家跨国企业控制了世界技术转移的90%份额和技术研发投资的80%份额;另一方面,技术开发性科研院所也已不再满足于单纯的科研成果转化,正在积极转制为新型科技企业。目前,科研院所90%的经费已经来自于市场。技术生产应用系统不仅包括居于技术创新活动主体地位的企业及其基于竞争压力的内部技术创新活动,而且包括企业外部创新组织(如高校、科研机构等)及其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撑。企业应与相关科研院所及高校积极合作,通过委托研发、联合开发、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建立科研院所与高校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有效互动的机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
1.3 技术创新服务系统
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为代表的科技中介机构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创新服务系统是以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通过开展与技术创新相关的信息交流、决策咨询、资源配置、技术服务以及技术鉴定等业务,沟通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技术及信息流动,实现技术创新各要素间有效互动的组织体系。这一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帮助企业尽快获得所需的技术及相关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商业性生产过程之中,加快企业完成技术创新的速度。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已经证明,一个运转高效的技术创新服务系统,对于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风险、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效率和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资金和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中小企业而言,这一系统的作用尤其突出。
表1 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及其功能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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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主体 |
功能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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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
调控系统 |
政府 |
提供高效的、激励持续创新的制度安排 |
保证技术创新围绕我国实际需要,在重点领域抢占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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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生产
应用系统 |
企业 |
进行技术发明、技术集成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并将其应用于具体的生产活动 |
实现技术由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
|
技术创新
服务系统 |
科技中
介机构 |
技术创新相关的信息交流、决策咨询、资源配置、技术服务以及技术鉴定等 |
实现技术创新各要素间有效互动,加快企业完成技术创新的速度 |
信息采集:顾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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