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与创新能力转移的区别
结合研究型大学传统技术转移与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的内涵,通过对转移远景、目标、方式、组织形式、信息状态、技术外部性、市场的适应性、适用环境、风险及承担以及转移机制形成过程等方面的系统分析与研究,我们发现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与创新能力转移在许多方面是有显著区别的。
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与创新能力转移区别是多方面的。当然,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与创新能力转移并不是完全的泾渭分明,二者之间又是有一定联系的,比如研究型大学的衍生科技型企业虽然在其诞生过程中已经伴随着技术转移,但是本质上还是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的转移。再如,研究型大学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技术诀窍、配方等隐性技术的转移就是创新能力转移;当技术合同中规定要参与主体的人员介入时就变成了创新能力的转移。而且,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平台在转移创新能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转移部分技术与信息。
6 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成败的判断标准
通过对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的深入调研与分析,笔者认为,判断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成败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首先,研究型大学与政府、企业等创新能力转移主体是否建立了动态的、共生、共享的创新能力转移平台体系,开发、互动的创新网络以及可持续的学习型组织,这既是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的基础,也是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顺利进行的前提。
其次,研究型大学是否把自身所拥有的各种思想、信息、技术及人才等资源通过各个创新转移平台体系创造性地转移到企业创新实践中,实现与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信息等创新资源的有机结合与优化配置,从而给合作方带来重大经济效益与积极的创新溢出效应。
再次,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是否带来了合作方创新氛围的改善、人员素质的提高、产品设备的更新改造、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创新型人才培育与利用体系的完善以及整体创新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提升企业整体创新素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第四,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是否真正内置于企业中,帮助企业培育自主“造血机能”,形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充分主动利用企业内外资源,创造性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技术与方法,并快速实现商业化运作。
最后,研究型大学是否与大学、企业、政府及其它创新主体形成了长期的、良性互动的研究型大学创新能力转移激励机制与约束激励,做到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及强强联合,实现自主创新体系的完善、深化与发展。
信息摘编:顾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