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列入云南省中试基地建设计划的项目参照此大纲要求进行竣工验收评议。
一、验收依据
1.《云南省中试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云南省中试基地可行性论证报告》;
2.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下达的文件,包括立项批复等;
3.《云南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二、验收内容
1.中试基地建设目标及主要研究开发方向,中试装置的合理性及近、中期的发展目标;
2.中试基地的基本建设规模,功能及施工质量;
3.中试基地中试装置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其合理性;
4. 中试基地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预算,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5.中试基地组织机构及技术委员会的组成、科技人员配备及学科配套情况;
6.中试基地实行开放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条件;
7. 按照“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人才培养计划、科研工作及技术交流情况;
8.依托单位、主管部门为中试基地建设、运行提供的支持及保障条件。
三、验收方式
1.申请验收单位提交中试基地建设总结报告(含设备清单);经费决算报告;开放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土建质量验收评价报告;仪器设备购置费和土建费用的决算须用附有资质的审计报告。
2.由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联席会管理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一般不超过17人),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审议咨询,并写出验收评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