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认真落实全国整规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新闻办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工作部署,配合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4月25日上午,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整规办、省保知办共同组织召开了2005年云南省保护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副组长、省保知办主任、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许惠然向中央驻滇及省、市新闻媒体,发布了云南省知识产权工作及专项执法行动的总体情况。中央驻滇新闻单位、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42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一、云南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情况
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云南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通过近20年的努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建立了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科技、经济、外贸等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得到加强。2001年,在原云南省专利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了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履行省政府主管专利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能。目前,全省已有16个州(市),57个县(市、区)成立了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云南省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践,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于1998年11月颁布《云南省园艺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2000年5月颁布《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3年11月颁布《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此外,省政府还制定实施了《云南省专利纠纷行政处理办法》、《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规章,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部门依法行政。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2004年11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云南省成立了由程映萱副省长任组长,商务、公安、工商、新闻出版(版权)、信息产业、海关、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法制、知识产权、经委、法院、检察院、文化、出入境检验检疫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云南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专利保护
自1985年4月1日实施《专利法》以来,云南省的专利事业伴随我国专利制度走过了20年的历程。截止2004年底,全省专利申请量累计达20133件,居全国第22位,专利授权量累计达12752件,居全国第21位,两项指标均居西部12省区第5位。2004年,全省年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2000件,达到2132件,比上年增长8.4%,专利授权量1264件,比上年增长4.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增长28.9%,超过国内平均增长率13个百分点。
截止2004年底,全省累计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140件,结案134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3件、冒充专利案件14件。为进一步加强跨省区的专利行政执法,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参加了全国十六个省市的专利行政执法协作网和泛珠三角区域“9+2”知识产权合作,分别签署了《省际间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此外,根据知识产权涉及面广的特点,通过与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了各部门的联合执法,有效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安排,制定了《云南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以食品、医药、建材、烟草为重点内容,以商品流通、会展等为重点环节,以经济较发达的昆明等六个州(市)为重点地区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至2004年底,全省分别组织开展了以药品、食品为重点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专项执法、以建材市场为重点的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执法检查及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商铺)1300余家次、商品件数5000余件,涉及标有专利标记的商品250多种,调处、查处各类专利案件22件。
三、商标保护
自1983年3月1日实施《商标法》以来,云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直把提高全省的商标注册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止2004年底,全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约21000件。其中,2004年新申请商标注册比2000年增加了3214件,增幅达184%。
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成效明显,极大地推动了全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争创知名品牌的积极性。到目前为止,云南省著名商标达到231件,其中,2004年认定93件。“红塔山”、“云烟”和“云南白药”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近年来,省工商局还加大了云南省农特产品商标注册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目前,正式提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7件,如“文山三七”、“普洱茶”、“云南烟叶”、“呈贡宝珠梨”、“宣威火腿”、“罗平黄姜”等。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工商局结合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安排和云南的实际,制定了《云南省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了对专卖(营、修)店、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商品和对进口服装、酒和饮料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了食品、药品违法商标案件和涉外商标案件。2004年全省共查处商标案件566件,总案值834.41万元,罚款160.22万元,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37件;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12.4万件,收缴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5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5314.46吨,有力地维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2005年第一季度,云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案件100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55件;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1233件。
四、版权保护
自1991年6月1日实施《著作权法》以来,云南省版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04年,云南省登记著作权作品96件,比上年增长29.7%,登记计算机软件版权27件,比上年增长50.0%,引进外国图书作品版权合同登记84件,比上年增长78.7%。
省新闻出版(版权)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先后开展了多起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盗版教材教辅活动,严厉查处盗版音像制品、“私服”、“外挂”等侵权行为,有效地遏制了侵犯著作权行为。2004年共办理案件49件,收缴盗版及非法出版制品14.8万多件。其中查获盗版教辅总码洋70万元、总册数11.1万册,收缴盗版非法音像制品1.5万盘(张)。查处的玉溪和祥云“私服”案分别涉及500多注册玩家。同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各级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为履行承诺,体现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改善对外的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省文化厅以昆明市、各州(市)中心城市为重点地区,以查处“黑批发”、“黑仓库”等地下发行网络为重点,对全省进行周密部署,深入地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80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9万户,取缔关闭无证和违法经营户100多户,移送公安、司法部门2户,收缴、销毁各种违法音像制品185万盘(张),严厉打击了违法音像制品活动,为保护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音像市场秩序做出应有贡献。
2005年1月至4月,省版权、文化管理部门共收缴、销毁5.9万余盘盗版软件光盘和11万余册侵权盗版图书。2005年4月20日,对盗版制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五、植物新品种保护
根据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01年,农业部在云南省设立植物新品种测试(昆明)分中心,从法制建设、行政管理、测试技术等方面开展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云南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开展。全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从无到有,从粮食作物向优势特色产业花卉和果树等作物扩展。截至2004年底,云南省累计申请保护品种权51件,居全国第14位、获得国家授权保护新品种13件。其中楚雄州申请9件,获得国家授权保护5件。
六、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自1994年9月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来,云南不断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昆明海关成立了由关领导任组长,法规、监管、通关等部门为成员的昆明海关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昆明关区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的开展。2004年,昆明海关所属勐腊海关、盈江海关共查获3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该批货物涉嫌侵犯40多家国际著名品牌企业的知识产权,涉案金额70余万元人民币,同时实现了昆明关区知识产权案件查获的“零突破”。今年初,昆明海关又有新的突破,首次在邮寄渠道连续查获盗版光碟5300余盘(张)。
2005年4月20日,昆明海关对收缴的5300余盘(张)侵权盗版光碟,以及一批假冒香奈儿产品进行了现场销毁。
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举措,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的通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2004年1月至11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万余人次,配合职能部门检查出版物市场7588家次,经营出版物店档(摊点)5764个次,取缔、关闭非法市场106家、非法店档(摊点)481个。
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全省公安机关受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1起,立案15起,破案14起,挽回经济损失57.4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严厉打击了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活动。
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我国除了在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中规定了行政保护途径和措施外,还建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自2002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民六庭以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43件,审结案件192件,为昆明市以及云南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九、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云南省质监局严厉打击生产经销假冒产品行为,2004年共立案查处案件50件,查获并没收假冒“健伍”对讲机、“丰田”牌汽车配件、“红牛”饮料等产品13307件(台),标值53.41万元。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工作的职能作用,认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9起,并对上述销售假冒进口商品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
云南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起诉了一批犯罪分子,震慑了罪犯,鼓舞了群众。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件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件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件5人,为云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云南省信息产业办结合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域名保护,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从第七批软件产品登记至今,共认定49项国产软件。
云南省经委结合新型工业化的全面推进,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全省工业经济发展与新型工业化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优先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大力鼓励、扶持企业创名牌工作,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
进入新世纪,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要让我们的政府和企业、行业真正学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发挥它的功能,促进企业和国家整体利益的提升。国务院已经决定就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问题开展研究,目前参加此项研究的涉及28家国务院相关部门。云南省也正在按照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以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 |